《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》公开发布后,舟山市紧密部署,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,将法治意识贯穿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过程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全面树立理性维权、依法维权意识,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。
市信访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,专题研究学习宣传贯彻举措,要求各县(区)、功能区信访干部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,全力营造学习贯彻落实《办法》的浓厚氛围,并将学习宣传贯彻《办法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党内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。对接市委党校,将《办法》列入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、东海尖兵等主体班次教学安排,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实际效果。
各县(区)、功能区信访局联合属地乡镇(街道)以现场宣传、网格走访、志愿服务等形式在全域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,充分利用信访接待场所、社区、学校、广场、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电子显示屏等推送《办法》相关内容,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。《办法》发布以来,全市各地共组织集中宣传活动31场,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,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答疑2300余人次,进一步扩大了《办法》知晓面。
此外,各地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活动,拓展学习宣传贯彻成效。定海区结合市12345热线开展现场公益服务活动,现场宣传讲解《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》的核心内容与亮点;普陀区将《办法》解读、知识竞答融入全区网格业务轮训暨网格员职业技能大比武,以赛代学,使《办法》的核心要义真正入脑入心;岱山县开展《条例》宣传“送课上门”活动,信访局班子成员逐一赴重点乡镇、重点部门宣讲,提升信访干部业务素质;嵊泗县利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契机,全覆盖开展《办法》宣传入户工作,提升群众依法信访、有序信访、文明信访意识。
舟山市将持续加大《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》学习宣传贯彻力度,切实增强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提升群众法治意识,以高质量信访工作法治化服务、支撑高水平现代海洋城市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。